砀山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011年5月25日教代会通过)
根据省、市、县有关岗位设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坚持稳定稳妥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科学实施岗位管理,尽可能使现有在职工作人员进入相应岗位。我校岗位设置实施范围和对象是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和岗位聘用评审组(见附件)具体负责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三、岗位类别设置
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工勤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四、岗位总量
根据本次设岗按实有在编在岗人数确定岗位总量的原则,我校现在编在岗人数为307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284个,政工岗位8个,工勤岗位10个。
五、岗位等级设置
中学高级教师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至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比例分别为:副高职称38%,中级职称45%。初级职称比例为17%。
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1、副高级岗位(100个)
五级岗位(20个)
工作17年以上,受聘副高级职称满6年;近六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或其他任务,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按照《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第25条之规定,五级岗位应是在业内有一定影响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
六级岗位(40个)
工作14年以上,受聘副高级职务满3年;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或其他任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七级岗位(40个)
工作11年以上,受聘副高级职务满1年,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或其他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
2、中级岗位(108个)
八级岗位(32个)
工作11年以上,受聘中级职务工作满6年,近六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或其他任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九级岗位(44个)
工作8年以上,受聘中级职务工作满3年,近六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或其他任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十级岗位(32个)
工作5年以上,受聘中级职务工作满1年,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或其他任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3、初级岗位(80个)
十一级岗位(40个)
工作4年以上,受聘初级职务工作满3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或其他任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十二级岗位(40个)
工作2年以上,受聘初级职务工作满1年,近二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或其他任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十三级岗位
新分配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见习期教师,且见习期学校考核合格以上的教师或员级职工。
政工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根据文件要求和县人社局批复,政工岗位必须是专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我校政工专业岗位共设置8个,其中政工师2个(九级岗位1个,十级岗位1个),助理政工师6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任职基本条件与专业技术人员相同。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三级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3个
工龄12年,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分别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且一直在本工种工作的高级工。
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4个
工龄7年,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通过中级工技术考评。且一直在本工种工作的中级工。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初级工)3个
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普通工岗位1个
六、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确定与聘用
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按教育人事主管部门规定执行,不得突破。专业技术岗位具体任职条件一般应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履行岗位职责考核结果、专业技术业绩、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学历等方面的要求。技术岗位等级晋升采取逐级晋升的办法,在现聘用岗位层级工作三年以上可以聘用到同层级的上一等级。技术岗位等级的确定与聘用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取得技术岗位任职资格并被聘用的年限为主要依据,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与聘用岗位一致的优先聘用。第二,在专业技术聘用年限相同的情况下,以参加工作时间长短为序确定聘用结果。第三,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年限、工龄相同的情况下,由岗位聘用评审组参考工作量、工作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评确定聘用人选。第四,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年限、工龄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人员优选聘用。第五,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但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教职工只能聘用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档。第六,本人提出申请到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教职工,需经过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同意后方能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
对个别业务能力强、业绩成果突出的优秀专业人员,首次聘用可以破格晋升至本层级最高等级。破格晋升应在本层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六年以上,并且在近六年内获得三次以上市级优秀表彰,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优秀表彰两次,或国家级行业主管部门优秀表彰一次。
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5年过渡期内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补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
七、三类岗位人员转换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在规定结构比例岗位职数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转换。
工勤技能人员在相应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执行相应岗位的工资待遇,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工勤人员原则上不予转岗。
八、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结束同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岗位设置的有关要求,实行全员聘用制度,与所有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其它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附件1:砀山中学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
附件2:砀山中学岗位聘用评审组职责
附件3:砀山中学聘任专业技术岗位量化评分细则
砀山中学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